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9月30日起,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、时间放宽:新规定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的限制,明确只须在广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,不论在本市内还是本市外购房都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;职工一次付款购房的,由原来的半年内申请、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,变为可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,将来每半年提取一次。
据介绍,上月底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领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公告》,该公告是在修改2000年《关于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公告》的基础上拟定的。公告对广州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、时限、程序与所需证明等问题作出了具体、明确的规定,程序愈加简化。新规定主要带来以下变化:
大修自住房也可申请
《公告》明确了十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,取消了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所在地限制,规定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具备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此前规定,本市户口职工在本市行政地区内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,非本市户口职工在本市或者户口所在地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,才能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。
付房款后两年内申请
申领时间放宽,职工非按揭购房的,可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,将来每半年提取一次,直至所提取款项达到实质支付的购房款。此前规定,职工一次付款购房的,需要在支付房款后半年内提出申请,并且只能是一次性提取。
租房者申请限制取消
取消了原来租房自住申领条件中“房租支出超越家庭薪资收入20%方可申请提取”的限制,目前租房自住的只须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失业者提取规定有变
下岗、失业职员,男士年满45岁、女人年满40岁,且连续下岗、失业12个月以上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此前规定为“男满50岁、女满45岁的下岗职工”。
提取公积金只可自用
职工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,对房子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。新规定明确提取公积金的家庭成员要对房子拥有所有权,此前,配偶、同户的直系血亲凭结婚证、户口本可提取他们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支援家属买房。